农贸市场设计意见
独立式、开敞棚架式农贸市场建筑覆盖率应控制在45%—55%内,绿化率宜控制在10%—15%内;
商住混合型农贸市场应在满足主体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,满足市场使用功能;
交易厅(棚)宜采用大跨度、高空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轻钢结构,柱距不小于600cm,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交易厅可与服务、办公等设施合建多层建筑,市场内净空高度不低于400cm;
市场建筑应符合消防要求,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;
有条件的市场应设置固定停车场(库);
食品、干副食品、熟食品交易区须作适宜性装饰;对生鲜食品的加工要分隔区定点,避免交叉污染和有害菌传播;
农贸市场应有良好的通风、采光、排污和噪音处理条件。
农贸市场规划意见
农贸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建设和城乡规划以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;
农贸市场的建设位置宜靠近居住区服务中心,且交通方便、易于停车及疏散;
农贸市场的建设应有良好的地形、地貌、水文地质条件,能充分满足供电、供水及排污条件,并根据用地条件采用适宜的建筑形式;
新区配套开发的市场宜采用独立或连体的建筑方式,但不宜与住宅连体;旧城改造配建的农贸市场,根据用地条件应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形式为主;
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独立式、连体式、棚架式农贸市场,在层高、造型、色彩以及其他相邻物业的关系上,应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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