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农贸市场改造中的重点项目之一,农贸市场的照明设施也发挥着对得起他重要性的作用,为整个市场的照明采光负责。
而对于市场改造项目而言,照明设施的建设执行起来却并不如新建市场项目那样容易,包括自然采光的调整以及旧线路的整改都是颇为棘手的难题。
那么针对这些农贸市场改造项目中的照明设施整改难点,应该如何攻克呢?请看本篇文章杭州佰映的分享。
农贸市场照明设施改造标准:
农贸市场应自然采光,并配置相应的照明设施。电气设备除符合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的要求外,还应满足以下要求:
1.市场交易大厅照明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。市场用电容量按20-40瓦/平方米的标准配置。照明灯采用高效灯具,节能光源。荧光灯应采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电感镇流器。
2.插座须采用防溅插座,每个摊位不应少于1个,水产摊位和鲜肉摊位不宜少于2个,原则上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.5米;水产、鲜肉类每个摊位前至少安装照明灯1只。
3.熟食、家禽冷冻制品等营业房的照明灯具、插座,应根据经营户不同需要安装并设计量装置。
4.市场内电气管线宜采用暗敷,电线必须穿管敷设。电线管采用阻燃硬质塑料管,硬质塑料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,引出地面不低于0.5米的一段管路,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