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现代化农贸市场改造工程项目中,农贸市场的照明设施与通风系统的改造条件有哪些?市场照明与通风系统的改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作为农贸市场改造专家的杭州佰映,接下来给大家带来分享。
农贸市场照明设施:
菜市场应自然采光,并配置相应的照明设施。电气设备除符合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的要求外,还应满足以下要求:
1.市场交易大厅照明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。市场用电容量按20-40瓦/平方米的标准配置。照明灯采用高效灯具,节能光源。荧光灯应采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电感镇流器。
2.插座须采用防溅插座,每个摊位不应少于1个,水产摊位和鲜肉摊位不宜少于2个,原则上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.5米;水产、鲜肉类每个摊位前至少安装照明灯1只。
3.熟食、家禽冷冻制品等营业房的照明灯具、插座,应根据经营户不同需要安装并设计量装置。
4.市场内电气管线宜采用暗敷,电线必须穿管敷设。电线管采用阻燃硬质塑料管,硬质塑料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,引出地面不低于0.5米的一段管路,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。
农贸市场通风系统:
市场要配置完备的通风系统。市场具备出入口较多、自然通风可达到场内无臭味、空气质量好等条件的,可采取自然通风方式。如自然通风不能保证卫生条件时,应设置机械通风。市场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要安装不低于2.2千瓦抽送风机,10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平方米,相应增加0.22千瓦抽送风机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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